1、项目名称:1.清远阳山110千伏贵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2.清远清新110千伏南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3.清远连山110千伏鹿鸣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2、项目编号:XM2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人: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5、评标方式: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总预算:140000元;
执行方式:本项目采用单项(按项目)限价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或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单项(按项目)限价,否则其投标(或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7、资金来源:其他
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本项目标的划分及入围家数:不设标段,入围1家
10、本项目不设保证金、不设预付款
二、采购内容
1、项目类型:工程物资类
2、项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3、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明细
4、付款周期:无预付款,送货后付款周期不少于三个月
5、结算方式: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含13%增值税)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不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投标报价中标明,评审时统一以不含税价为评审基准。
6、货期(服务期)要求:于2026年01月26日前完成供应(按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按照供货时间节点供货的,将纳入年度供应商评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⑤响应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6、本次采购的玻璃钢固定式围栏,投标时均须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官方可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递交。相关资料(原件)须随货同行,采购人验收时核对查验,资质不全、无法查询或检测不合格的物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供货、退换货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7、如发现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资格而造假,我司有权拒绝收货、取消中标资格并作清退处理,同时给予5000元处罚及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
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四、接收起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17时20分至2026年01月16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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