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
眉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二段327号
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中坝村2组
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万坝社区2组
2.2项目基本情况:
2.2.1.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分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两个建设项目)。总规模为8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处理工艺均采用“多模式A2/O+周进周出辐流式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一期工程于2020年4月20日竣工,4月29日进入试运行期;二期工程于2020年11月12日竣工,11月14日进入试运行期。
2.2.2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升级改造项目。规模为1.98万吨/日,经改造、扩建后处理工艺采用“多模式A2/O+周进周出辐流式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扩建部分于2020年8月25日竣工,10月20日进入试运行期,12月22日升级改造部分完工;扩建、改造工程均已转入试运行。
2.2.3眉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规模为8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经提标升级改造后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高密度沉淀池+一二级曝气生物滤池+三级反硝化滤池”,二期工程经提标升级改造后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型氧化沟+高密度池+三级反硝化滤池”,上述工艺段出水后再进行深度处理(转盘/转鼓滤池,紫外线消毒)。一污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21年5月29日进入试运行期。
2.2.4 本项目三个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共计51个项目,其中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有19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三个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开展不停产技改工作,具体内容为工程清单及施工图明确的工程内容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保期/缺陷责任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给水或排水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5年01月01日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 年 1 月 14 日 9 时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17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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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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