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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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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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设备 |
QT4-15型 |
防排水系统无砂混凝土,混凝土准化施工生产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 |
台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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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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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规则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10: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中标人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15日内在采购人现场工地仓库交货。
3.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原铁路项目部出口仓库交货,按照现场施工需求分批供应。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招标人所购设备应执行国家或行业或企业最新标准,且都在有效期范围内。
4.2、投标人生产的设备应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
4.3、本次技术需求要高于或等于招标人所提出采购技术要求。
4.4、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设备:需求满足防排水系统无砂混凝土,混凝土准化施工生产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
5、质保期:质保为1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7、本次无砂混凝土砌块成型设备采购项目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当月16日至次月15日,供方在每月10日后尽快与需方完成本期用量对账工作,并在完成本期用量对账结算清单的报审后,次月10日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期全额符合税法规定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需方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销挂账报审流程。
7.1甲方依据双方共同签订合同量,核对签认供应量,及时完成办理结算核对清单及相关结算资料,乙方开具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报销挂账完成当期数据额,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甲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比例滚动支付乙方货款。
7.2甲方财务部门凭审批后的结算清单、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及时入账,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向乙方安排支付款,办理结算后次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后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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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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