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6年度本地网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全省14个市州分公司核心网、数据网、传输网、有线接入网、无线网、数据中心、能力平台、综合信息服务、运营系统、局房及基础设施、云资源、网络和信息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研发等专业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
2.1.1 预估规模: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约10701.33万元人民币,按最高税率6%计算采购预算金额含税约11343.41万元人民币。
2.1.2 实施地域:甘肃省全域。
2.1.3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1.4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有效期提前终止:
(1)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停止通知之日;
(2)甲方累计向乙方支付的协议价款总额达到本协议预估金额;
(3)本协议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2.2 设计服务期限:自设计订单委托下达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2.3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划分为1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中标人数量、中标份额、采购预算金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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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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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陇南 |
第1名 |
50% |
1481.260000 |
740.630000 |
武都区、宕昌县、成县、西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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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30% |
444.378000 |
礼县、徽县、两当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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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296.252000 |
文县、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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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泉 |
第1名 |
60% |
1151.250000 |
690.750000 |
肃州区(解放路、南大街、北大街城市中轴线以东)、敦煌市、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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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460.500000 |
肃州区(解放路、南大街、北大街城市中轴线以西)、玉门市、金塔县、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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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西 |
第1名 |
50% |
1172.330000 |
586.165000 |
安定区、临洮县、通渭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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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30% |
351.699000 |
陇西县、渭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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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234.466000 |
岷县、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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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南 |
第1名 |
60% |
439.250000 |
263.550000 |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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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175.700000 |
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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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昌 |
第1名 |
100% |
256.210000 |
256.210000 |
金昌市 |
|
6 |
临夏 |
第1名 |
60% |
583.850000 |
350.310000 |
临夏市、东乡县、康乐县、积石山县、永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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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233.540000 |
和政县、广河县、临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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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凉 |
第1名 |
50% |
578.910000 |
289.455000 |
崆峒区(东大街和西大街营销中心)、静宁县、庄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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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30% |
173.673000 |
工业园区营销中心、泾川县、灵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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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115.782000 |
华亭市、崇信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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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水 |
第1名 |
50% |
784.320000 |
392.160000 |
秦州区(大众路以西)、麦积区(渭河以北)、甘谷县、武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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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30% |
235.296000 |
秦州区(大众路以东)、麦积区(渭河以南)、清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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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156.864000 |
秦安县、张川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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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兰州 |
第1名 |
50% |
1823.240000 |
911.620000 |
城关区、新区、榆中县、和平镇、皋兰县 |
|
第2名 |
30% |
546.972000 |
七里河区(不含马滩)、西固区、职教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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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364.648000 |
安宁区、七里河区(马滩)、永登县、红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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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嘉峪关 |
第1名 |
100% |
124.940000 |
124.940000 |
嘉峪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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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张掖 |
第1名 |
60% |
404.270000 |
242.562000 |
甘州区(不含滨河新区)、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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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161.708000 |
甘州区(滨河新区)、民乐县、山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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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庆阳 |
第1名 |
50% |
816.670000 |
408.335000 |
西峰区(兰州路城市中轴线以北)、镇原县、宁县、正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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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30% |
245.001000 |
西峰区(兰州路城市中轴线以南)、合水县、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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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20% |
163.334000 |
庆城县、华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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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银 |
第1名 |
60% |
423.020000 |
253.812000 |
白银区、会宁县、景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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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169.208000 |
靖远县、平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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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威 |
第1名 |
60% |
661.810000 |
397.086000 |
凉州区、武南镇、黄羊镇、天祝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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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40% |
264.724000 |
民勤县、古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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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计 |
/ |
/ |
10701.33000 |
10701.330000 |
/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4个。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勘察、设计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为基础按折扣报价,其中无线网设备安装(不含核心网、OMC-R)勘察、设计费用以《关于下发中国电信甘肃公司无线网工程服务计件指导价格清单的通知》(中电信甘[2022]65号)中计价清单为基础按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55%。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为基础按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55%。
2.5 报价要求:
2.5.1 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取费标准报综合折扣(如投标折扣5折,则表示为50.00%),小数部分为两位(例:50.80%)。
2.5.2 本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在相应取费标准上报统一折扣。
2.5.3 取费标准
(1)勘察、设计费的取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取(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工程设计按相关规定计取),其中无线网设备安装(不含核心网、OMC-R)勘察、设计费用以《关于下发中国电信甘肃公司无线网工程服务计件指导价格清单的通知》(中电信甘[2022]65号)中计价清单为准,价格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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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
主设备服务费单价(不含折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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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U侧 |
AAU/RRU/pRRU侧 |
天线侧 |
交流配电箱 |
综合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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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U |
GPS天线 |
AAU |
室外RRU |
室内RRU |
RHUB |
pRRU |
安装室外天线 |
安装室内无源吸顶天线(双路) |
安装室内无源漏缆(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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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 |
设计费 |
571.57 |
65.07 |
1375.10 |
1109.38 |
934.35 |
1932.18 |
50.72 |
205.03 |
34.66 |
1.67 |
124.88 |
173.56 |
|
勘察费 |
1133.33 |
1133.33 |
1360.00 |
141.67 |
|||||||||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和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勘察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备自/年以来/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6 本项目拟配备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 本项目拟配备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0.2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扫描件;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3.10.3 服务质量承诺:框架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响应甲方或其下属单位的合理要求,保证工程设计质量、进度等建设要求。坚决不允许将工程设计进行转包,严禁违法分包,乙方在需要将部分工程设计内容进行分包时,必须获得甲方或其下属单位的书面同意,同时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有效资质。若在接到甲方或其下属单位服务通知后,乙方相应标段份额具体实施地域的人员不能及时勘察、设计或到达现场,工程设计质量、进度等达不到要求,或无法满足甲方或其下属单位2026年度的工程设计目标,从而影响甲方或其下属单位工程建设,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严重不能满足甲方或其下属单位建设目标的,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框架协议下相应标段份额执行,份额剩余部分甲方重新组织招标。
3.10.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9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9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3)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中,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②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③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④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⑤投标人联系人、电话一致;
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4)被纳入甘肃电信2025年度不合格工程服务单位的(以《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与考核办法》和《中国电信甘肃公司通信工程服务单位管理办法》(2023版)为准);
(2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1月14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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