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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中心检验试剂、耗材供货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3 收藏项目
3、项目名称:医学检验中心检验试剂、耗材供货服务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30.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中小企业投标的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应为试制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采购目录内的产品需纳入湖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投标人须是在湖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企业;(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5)2024年度财务状态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2025年3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缴的,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无重大不良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00:00至12:00,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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