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五次)
二、项目编号
2025-JQZCL(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需求为选取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提供通用汽车、运输车、旅行车、工程类车辆及搬运机械维修(详细情况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为:约800000元(2年)。具体见谈判文件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请登录)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四)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公告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谈判文件申领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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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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