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华路单位改造(三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华路单位改造(三次)
2.2项目编号:202
2.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新华路单位改造(三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562655.60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3年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采购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列入军队采购活动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录;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审计报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线上发售(303665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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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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