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肿瘤)项目PET-CT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表参数中“*2 核心部件要求 PET探测器、CT探测器、和所投PET-CT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现更正为:“▉2 核心部件要求 PET探测器、CT探测器、和所投PET-CT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1)商务部分的“所投产品业绩(5分):1、开标时间6个月以内的首次注册的产品,要求提供近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2、开标时间6个月之前首次注册的产品,要求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1)本项为所投产品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以上业绩须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供货(安装)完毕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备注是否供货(安装)完毕即可。”现更正为:“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1)商务部分的“所投产品业绩(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1)本项为所投产品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以上业绩须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供货(安装)完毕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备注是否供货(安装)完毕即可。”。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需求(本项需逐条应答)必须响应”中“7 提供本设备工作所需的所有消耗品和配套使用的耗材价格清单,价格清单未提及的消耗品和配套使用的耗材视为免费提供。”现更正为:“7 提供本设备工作所需的专机专用消耗品价格清单,价格清单未提及的消耗品视为免费提供。”。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二节评标办法--2、详细评审表 产品的技术参数(36分)中“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4项,满分22分。2.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普通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10项,满分14分。”现更正为:“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4项,满分********分。2.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普通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11项,满分********分。”。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2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肿瘤)项目PET-CT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表参数中“*2 核心部件要求 PET探测器、CT探测器、和所投PET-CT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现更正为:“▉2 核心部件要求 PET探测器、CT探测器、和所投PET-CT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1)商务部分的“所投产品业绩(5分):1、开标时间6个月以内的首次注册的产品,要求提供近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2、开标时间6个月之前首次注册的产品,要求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1)本项为所投产品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以上业绩须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供货(安装)完毕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备注是否供货(安装)完毕即可。”现更正为:“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1)商务部分的“所投产品业绩(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1)本项为所投产品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以上业绩须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供货(安装)完毕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备注是否供货(安装)完毕即可。”。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需求(本项需逐条应答)必须响应”中“7 提供本设备工作所需的所有消耗品和配套使用的耗材价格清单,价格清单未提及的消耗品和配套使用的耗材视为免费提供。”现更正为:“7 提供本设备工作所需的专机专用消耗品价格清单,价格清单未提及的消耗品视为免费提供。”。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二节评标办法--2、详细评审表 产品的技术参数(36分)中“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4项,满分22分。2.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普通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10项,满分14分。”现更正为:“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4项,满分********分。2.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普通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项得********分,共11项,满分********分。”。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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