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00万元,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采购包1预算价900万元;采购包2预算价300万元。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以年预计采购量估算,付款以实际采购量结算。供货周期:一年。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投标人可多包兼投兼中,请各投标人按所投采购包分别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项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包2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项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以及所投任意一项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以及所投任意一项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2-04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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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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