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福山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小型移动压缩站、果皮箱及乡镇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乡镇垃圾转运站A类2套、乡镇垃圾转运站B类3套、固定转运箱体4套、小型移动压缩站A类5套、小型移动压缩站B类32套、密闭式垃圾收集房9套、果皮箱570套的采购及配套安装。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供货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所有小型移动压缩站、果皮箱及乡镇垃圾转运站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及验收、质保期内产品保养等全部工作。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1-20 2.7 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一年,中标人负责质量保修期内设备的免费维保服务;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2.8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2.9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0 本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2044.79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安装、维修能力:
投标人如为核心产品制造商,无须出具授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不得授权代理商参与,否则投标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作为投标函后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经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