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九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九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九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辖区范围内。 | ||||||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招标人自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范围为环城路-麦围大街以南片区,建设内容为公房改造,市区划拨公房、物业进行公共配套改造;公共服务室场改造,打造两社三中心功能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改造,包括充电桩(柜)、快递柜、视频监控、交通基础设施、物业配套服务等建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消防设施,建筑外墙安全整治,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通风井道、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公共路灯,旧楼加装电梯等。 | ||||||
| 招标内容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配合深化设计交底、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服务。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签订后且发包人下达入场通知始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为30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40,640.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和(2)资质。(1)建筑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2)市政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4、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5、提供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以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3日09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5日09时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5日0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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