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2026年1月)完成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合同税率须为9%增值税专用的施工合同,合同发包方须为铁路系统相关单位、承包铁路项目的工程局或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其他发包方的业绩合同,投标方无法证明或评标委员会无法辨明是否属于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的,视为未提供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三个证书的其中之一即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得分包转包;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保劳务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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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采购项目 |
服务地点 |
主要内容 |
维护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 |
摄像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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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齐车 |
齐车 |
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2.78 |
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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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
庆车、哈齐客专 |
庆车、哈齐客专 |
2026年1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4.36 |
2296 |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包件评标顺序随机产生,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包件评标顺序,本项目兼投不能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一旦中标满2个包件后,失去后续包件的中标资格(即投标有效但报价无效)。中标单位若弃标,将不能获得该单位未中标包件的中标资格。若本项目因某些包件流标而发生第二次甚至后续采购,上述规则对本项目始终有效。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13日10:00至2026年01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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