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原料储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原料储罐采购
1.2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100%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原料储罐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买方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项目,共包含10台原料储罐,主要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等,上述设备具体参数、技术及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5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等并通过验收。
2.6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整套装置正常运行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质保期应从卖方修复或更换该设备部件后重新计算12个月。买方责任出现设备故障不在此范围内。
2.7 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通过项目验收。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个合同价不低于1500万元,且其中含容积不小于1500m3的不锈钢储罐制造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或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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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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