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2026年度机关及哈尔滨收费站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服务(二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十九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机关及哈尔滨收费站全年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掏。其中主要包括每月至少对分公司机关及哈尔滨收费站生活垃圾清运4次以上,夏季每周清运一次,提供专用垃圾桶60个(两家单位共计)。化粪池清掏要求具有专业吸污30吨位罐车一台,每周对分公司机关、哈尔滨收费站、交警执法站三处点位进行一次化粪池清掏,每区域每次不少于12车次,由于分公司机关无雨水井,夏季雨季等天气要求24小时待命随时可以对庭院内污水井吸污及分公司机关、哈尔滨收费站全年全区域下水关系疏通工作。(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
2.2项目编号:JT-
2.3项目预算:132,000元人民币。
2.4合同包: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服务地点:哈绥运营分公司机关及哈尔滨收费站。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2.8安全要求: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仅企业需提供)。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近三年(2023年1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0时00分至2026年1月17日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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