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与范围:烟支输送系统、小盒条盒输送系统、包装辅料自动供应系统、配套管理系统及配套装置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份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7.其他:
7.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7.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
1.招标内容与范围:烟支输送系统、小盒条盒输送系统、包装辅料自动供应系统、配套管理系统及配套装置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份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7.其他:
7.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7.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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