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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低空产业建设及示范运用(二期)项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建设(合格证获取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通用航空低空产业建设及示范运用(二期)项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建设(合格证获取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沁源县森源林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2025)》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提供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训练,培养低空技能应用专业人才。

(1)项目名称:通用航空低空产业建设及示范运用(二期)项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建设(合格证获取服务)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服务地点:长治市沁源县;

(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1)培训课程设置

根据项目一期编制的可行性方案,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机构,开展小型、中型多旋翼无人机视距内和超视距的理论与实践培训课程。

(2)培训学校规模

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培训学校训练容量月最低培训人数不得低于25人,基于沁源县无人机飞手培训方向和职业技能教育、行业技能提升、政务应用需求和民航局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资质培训等多方面,建设初期按照月均50人的训练容量进行筹建。

(3)运行体系建设

根据拟开设课程,编制小型多旋翼理论训练大纲、中型多旋翼理论训练大纲、小型多旋翼视距内飞行训练大纲、中型多旋翼视距内飞行训练大纲、小型多旋翼超视距飞行训练大纲、中型多旋翼超视距飞行训练大纲,以及训练管理手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或其地区管理局颁发的、与本项目培训类

别及等级相对应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教员)须持有CAAC颁发的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无人机教员执照,并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12:00:00 至 2026年1月20日12: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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