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坪上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碳排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控环保字〔2024〕402号)文要求,煤炭采选等非控排企业每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需委托有能力的服务机构编制坪上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并上报沁秀公司及晋能控股集团,必要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工作。
三、服务内容:
1.编制坪上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及组织专家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项目。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监测、报告编制、现场调查、组织专家评审等。
2.报告编制质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及其他相关要求。
3.协助坪上煤业将报告上报沁秀公司及晋能控股集团,必要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工作。
四、服务范围:
1.2026年3月15日前编制完成《坪上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出具评审意见。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监测、报告编制、现场调查、组织专家评审等。
2.合同有效期内必要时配合迎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工作。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六、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七、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提供近三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一个完整的业绩必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需附完整页数合同,缺页属于无效业绩);
②合同对应的有效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类似业绩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或者与碳排放核实相关的报告。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证明材料: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证明材料: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体现“严重失信”内容为0条,且报告生成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日历天内。(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步骤:进入“信用中国”网站主页,在搜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搜索结果出现自己单位,点击进入显示自己单位信息的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须提供采购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13日12:00至2026年1月16日12: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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