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半导体材料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 万元,招标人为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半导体材料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半导体材料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半导体材料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 足本次采购需求);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咨询师或高级工程师;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完整的 2024 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2022 年后已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6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止至少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意一项即可),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6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止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 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10)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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