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药科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校园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DCF
1.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校园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1.3 预算金额:80万元(一年);
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80万元(一年);
1.5采购需求:江宁校区校园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10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招标人需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采购合同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的采购合同。
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整起至2026年1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