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目】招标人为【普洱市景迈山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 【中邦招】202601ZB221537-0041。
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4 基本情况: 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53194.9平方米,规划业态为文旅相关、特色商品/餐饮、品牌旗舰店等。本次招标的合作物业为休闲度假中心一号楼的部分商业物业,建筑面积约 2000 平米(以下简称:合作物业)。休闲度假中心与景迈山景区景点交通直达,域内山地资源丰富,民族文化繁盛,环抱于优美的热带环境之中,周边围绕着丰富的自然奇观和民族文化遗产。
2.5 项目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
2.6 合作期限: 采用“5 年 + 5 年”共 10 年的合作模式。
2.7 招标范围: 合作物业的投资建设和商业运营,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收入分成。
2.8 合作模式及要求:
2.8.1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运营合作方,招标人提供约 2000 平米物业,运营合作方对该物业进行投资和商业运营,合作物业的投资金额约2000.00万元,全部由中标运营合作方自筹并支付。
2.8.2 全部销售收入均应纳入分配,运营合作方按合同约定,以实际销售收
入为准,按中标分成比例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收入分成。
2.8.3 要求合作物业集景迈山民俗文化、非遗文化展示、艺术作品、非遗体验、产品转化销售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展示馆,突出展示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特色,整合茶文化、民俗文化、非遗技艺展示及游客体验功能,打造景迈山旅游新地标。
2.9 退出机制及续约机制
2.9.1 退出机制:若运营合作方在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销售收入低于 2100.00 万元,则触发退出机制,双方合同终止,运营合作方无条件退出。
2.9.2 续约机制:若运营合作方在 2031 年 1 月 1 日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共五年)期间,累计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 5000.00 万元,则触发续约机制,运营合作方有权无条件获得 5 年续约权利。
2.10 资产归属:合同到期(或触发退出机制终止合同)后,合作物业及相关附着物产权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运营合作方需无条件接受。
2.11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4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6 年 1 月 7 日 8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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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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