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规模: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新建一窑三线汽车/电子玻璃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可年产1192万重箱玻璃;新建一窑二线超白汽车节能玻璃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可年产696万重箱玻璃;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本标段为新建厂内110千伏变电站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宜昌产投产业园。
2.3招标范围:完成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厂内110kV站配电工程范围内全部电力建设内容的方案及初步设计(不含变电站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设计工作、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负责电力工程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注:如该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则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工作将随采购、施工工作另行发包,施工图设计(含后续工作)费用相应扣减,投标人对此完全清楚并知晓,并放弃追究招标人一切违约和法律责任。
2.4履约期限:设计工期4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含节假日),提交方案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产线设备选型并确认后30日内,出具经招标人确认并经电力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5质量标准: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成果资料满足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及相关专业机构或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协助甲方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上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17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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