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大海则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部,行政区划隶属榆阳区小纪汗镇、补浪河乡、巴拉素镇所管辖,西部靠近内蒙古自治区,矿井向东至榆林市60km,向北经榆林至包头310km,向西经定边至银川410km。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0.0Mt/a,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主要建设内容有:矿井、选煤厂等主体工程,机修车间、综采设备库等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等储运工程及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环保工程。
2.2采购内容和范围: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对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编制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告编制后的专家评审、备案等相关工作。对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进行环保诊断和隐患排查,对与环评不符合的内容、后评价提出的建议及隐患排查问题指导采购人进行整改,若整改措施涉及到环评变更或编制环评报告的,由响应人负责编制并取得批复。现有项目后评价报告备案后,采购人还将建成一套矿井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后评价应满足下一阶段煤矿情况变化需要,并取得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保手续与实际相符,合法合规经营。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服务期:自采购人书面委托之日起至中煤榆林公司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止(预计服务期3年)。其中,自采购人书面委托之日2个月内完成现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4个月内完成报告专家评审及备案工作。
2.4服务地点/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大海则乡大海则煤矿。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
2.6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生态环境部批复且产能为800万吨/年(含)以上的新建矿井项目环评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环评项目生态环境部批复文件。合同扫描件及批复文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报价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环评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人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报价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人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名通过后不代表已通过资质审查。
5.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6.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存在管理关系。
(4)根据中国中煤及中煤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报价人不得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采购项目报价,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报价,并对报价人采取停用3年的处罚。
4.报名开始时间:2026-01-13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19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