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平舆县乡镇安全饮水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平舆县19个乡镇和街道的112处供水站,对其中20处供水站的配套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和其他供水站相关设备更新;
2.3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不含审查时间)。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加盖企业公章)。
3.5、其他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企业;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8:00时至2026年1月19日18:00时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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