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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2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1.2采购内容: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主要是对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景洪区域内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及日常维护,对生产办公场所和周转房屋进行水电维修等。

1.3采购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为700.00万元(不含税),采用框架加订单的采购方式,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及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1.4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工期要求:按照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

1.8保修期: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房屋维修

-

7000000

景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1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中标份额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备注

1

60%

420

江南区域

2

40%

280

江北区域


1.2.1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6-2028年房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
2.1.5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期内同等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根据住建部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对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对应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具体规定以该通知内容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相关规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2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架子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提供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④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3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类似(类似是指房屋维修、装修或改造)项目业绩合同,且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是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是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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