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船重工涿州海洋装备科技产业园光电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10KV电力设计施工承包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船重工涿州海洋装备科技产业园光电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10KV电力设计施工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涿州市中国船舶集团涿州海洋科技产业园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设计工作:根据供电局批准的供电方案,完成市政电力接口至本项目全部高压电及变配电所的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如无施工图审查要求,需满足当地供电管理局以及供电单位评审要求),预算编制等(含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
②施工工作:按照供电局审定的供电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高压电及变配电所的电力工程及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③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报装、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含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及第三方检测(如需)、交付送电、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以及与这些工作配套的土建工作;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包括办理手续、破除路面、清理障碍、设计变更及洽商、道路及现场复原等所有可能发生的工作;负责供电试运行直至取得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认可,并负责免费办理与验收合格认可及供电的所有相关手续及隐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交付设计成果资料,5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送电工作(含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及行业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为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具有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证明项目信息,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图纸能证明项目信息的材料);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证明项目信息,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图纸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能证明项目信息的材料。
(4)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3个月)及劳动合同,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3个月)及劳动合同;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6个月)及劳动合同;拟在本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由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③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需投标人提供,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款,各方应提交(1)(5)(6)相应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文件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⑤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 12 日16:55时至2026年1月19日17:00时,(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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