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项目用地面积67455.84平方米(约合101.1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10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88020.82平方米。其中16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65217.42平方米(1栋为地上17层、6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栋为地上23层、2栋为地上25层、4栋为地上26层);1座15班幼儿园面积约6200平方米;2栋地上2至5层公建配套楼加三栋住宅底商总面积约16253.4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80.89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776.2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04.69平方米。
2.2采购范围:广电有线电视、三网宽带、三网手机信号通信建设服务(有线宽带、三网宽带、无线通信服务)。甲、乙双方合作共建通信项目,甲方通过乙方所投资建设的相关通信设施向客户提供通信接入服务,利用乙方在该楼宇项目内的综合布线及设备向最终客户提供有线宽带、三网宽带、无线通信服务,满足客户通信需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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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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