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涧西区秦岭防洪渠南华路道路修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涧西区秦岭防洪渠南华路道路修缮改造工程;2、项目代码:2104-410305-04-05-984755;3、项目编号:涧西工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3848916.08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6、项目概况:涧西区秦岭防洪渠南华路的道路、园建、交通、电气、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7、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秦岭防洪渠;8、计划工期:60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1月13日 至2026年01月19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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