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城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城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占地约1612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484.1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7768.8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2715.34平方米,其中含人防面积约6231.59平方米。
招标项目:龙河中心一期建筑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龙河中心一期建筑施工图设计,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签订时间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证明业绩满足上述要求,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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