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栈道工程)
1.2项目编号:022
1.3采购内容:伊春市友好区休闲栈道亮化及周边配套设施改善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竣工。
1.5建设地点:伊春市友好区。
1.6采购预算:1,043,656.48元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9月-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5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6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13日8时至2026年01月16日8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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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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