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海实业-天津分公司小维小修框架协议(3年)采购项目资格预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ZHSY-2026-GC-GK-003/01
发标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拟定协议期限为3年,暂定自2026年1月25日至2029年1月24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约定日期起算,采用“1+1+1”模式:即每12个月合作期结束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若不合格,则合同终止,且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投标人,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施工时间以具体项目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1.申请人须具有(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和(2)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和(3)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上述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可在中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申请人须在 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期间,具备符合下列组合条件之一的业绩:· 1.1 提供不少于1个已竣工验收的且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专项施工合同,和不少于1个已竣工验收的且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机电工程类专项施工合同。或· 1.2 提供不少于1个已竣工验收的综合施工合同且合同中建筑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和不少于1个已竣工验收的综合施工合同且合同中机电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或· 1.3 提供不少于1个已竣工验收的综合施工合同,该合同须同时包含建筑工程类与机电工程类的施工内容,且合同中建筑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机电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含税金额也不低于20万元。或· 1.4 提供不少于1个建筑工程类的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和不少于1个机电工程类的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该等协议可以是已完成的或正在执行中的,且每个协议下已实际执行的含税累计金额均不低于20万元。或· 1.5 提供不少于1个综合施工的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该等协议可以是已完成的或正在执行中的,该协议须同时包含建筑工程类与机电工程类的施工内容,且每个协议中建筑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已实际执行的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机电工程类施工部分已实际执行的含税金额也不低于20万元。· 允许上述不同类型业绩进行组合以满足要求,即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组合方式: a) 1个符合1.1或1.2条要求的建筑工程类合同业绩,加上1个符合第1.4条要求的机电工程类框架协议业绩。 或b) 1个符合1.1或1.2条要求的机电工程类合同业绩,加上1个符合第1.4条要求的建筑工程类框架协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原件备查);和2)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 合同或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签署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施工内容(含有建筑工程类和/或机电工程类工程)、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合同含税金额(2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正文内的总价或预估总价为准。);② 竣工验收材料(应有甲方盖章。如提供的是政府备案部门网站下载的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可无甲方盖章。);③ 结算发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②须附该发票对应的全国发票核验系统截图)。 注意:1)若提供综合施工合同业绩,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外,投标人还应提供可证明该业绩所含建筑工程类和机电工程类施工部分含税金额分别为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2)提供的业绩无总价或预估总价的,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该业绩累计可以达到业绩要求金额的订单或累计达到业绩要求金额的结算发票,视提供的累计订单总金额或发票总金额为合同金额。如提供累计订单作为合同金额的,仍需提供业绩合同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须附该发票对应的全国发票核验系统截图)。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5 财务指标: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满足2022-2024年至少有一年营业利润应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至少有一年营业利润为正。3.6 其他要求:(1)联合体资格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将被否决。3.7 资格审查有效期: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至 2026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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