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
2.项目实施地点:梅州市。
3.预估金额:27500万元。预估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4.项目类别:一类。
5.采购分类:工程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1.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二、采购范围及标的/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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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标段区域 |
营销、生产(应急、日修、大修)标段片区划分及预估金额(万元) |
基建、技改、备用金等项目预估金额(万元) |
标段预估金额(万元) |
入围家数(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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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片区 |
预估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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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州市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梅州城区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1 |
西阳供电所管辖片区 |
300 |
1500 |
80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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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2 |
城北供电所管辖片区 |
3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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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段3 |
三角、长沙供电所管辖片区 |
4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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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梅县区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4 |
松源、隆文、桃尧、松口、白渡供电所管辖片区 |
500 |
40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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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段5 |
丙村、雁洋、石扇、城东供电所管辖片区 |
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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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段6 |
程江、扶大、南口、梅南、水车、畲江、大坪、梅西、石坑供电所管辖片区 |
1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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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埔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7 |
湖寮、百侯、枫朗、大东供电所管辖片区 |
800 |
4000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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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标段8 |
大麻、三河、银江供电所管辖片区 |
600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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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标段9 |
高陂、光德、桃源、洲瑞供电所管辖片区 |
600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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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蕉岭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10 |
新铺、三圳、蕉华、蓝坊、南礤供电所管辖片区 |
600 |
20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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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标段11 |
蕉城、长潭、文福、广福供电所管辖片区 |
500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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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兴宁市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12 |
坭陂、新圩、水口、永和、径南供电所管辖片区 |
500 |
26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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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标段13 |
宁中、刁坊、福兴、新陂供电所管辖片区 |
4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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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标段14 |
兴城镇、叶塘镇、龙田镇、石马镇 |
4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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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平远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15 |
大柘、长田、热柘、石正、中行、河头、八尺供电所管辖片区 |
400 |
11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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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标段16 |
东石、上举、泗水、差干、仁居供电所管辖片区 |
3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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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五华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
标段17 |
水寨、河东、横陂、郭田供电所管辖片区 |
500 |
29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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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标段18 |
华城、岐岭、转水供电所管辖片区 |
400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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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标段19 |
潭下、长布、周江供电所管辖片区 |
400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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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片区划分、分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9个标段,投标人按标的响应投标,所有标段不可兼中。
2.入围分包商家数:本采购项目计划采购入围分包商22家,其中综合得分排名前19名的为中标分包商,综合得分排名第20名至22名的为候补分包商。当中标分包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或采购人新增中标项目或中标分包商施工力量不足时,在候补分包商中补充中标分包商。采购人或总包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所有候补分包商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应明确项目信息、人员配置、人员到位时间、工期等关键信息和要求,并明确复函时间,总包单位按承诺满足基本条件且人员到位时间短的优先分配。候补中标的分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总包单位递交5万元的保证金,在按承诺的时间完成人员组织、通过分包商项目部现场核验并签订合同后无息返回。
3.分包范围:本项目分包范围为裕发公司及下属企业承接的梅州区域范围的2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工程,包含电网基建项目、备用金项目、技改修理项目、营销项目、资金迁改项目、应急抢修项目、抢险救灾项目、安健环项目等的电气劳务和土建类专业分包作业,不含带电作业、自动化调试、顶管作业、无人机巡等,具体项目以总包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为准,项目分包允许范围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
资金迁改工程不纳入分配份额统计;用户工程由各总包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不纳入分配份额统计。
电网抢险救灾类项目不进行报价,按采购人规定的标准按实结算,不纳入分配统计。中标分包商应无条件、积极响应参与电网抢险救灾任务,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完成受灾地区配电网恢复供电的任务。结算标准详见附件2《电网抢险救灾类项目结算标准》。
4.承包方式:电气劳务分包+土建专业分包。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分包商应承诺配合总包单位的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劳务分包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仅允许提供低值易耗性材料(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及应急零星材料(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需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类增值税发票,并按第三方核定的价格结算);土建专业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二)报价要求
1.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最终所有中标分包商的分包结算费率以中标费率为准,中标费率=∑中标分包商报价费率/中标分包商数量。
2.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分包商应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包含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地材、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后勤保障、移交前的维护、利润、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报价费率低于90%以下的,投标文件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10 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4.具备以下专业分包资质之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说明:(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3)需提供注册有效期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要求使用电子证书的,应提供注册有效期、使用有效期均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若新续期电子证书中的有效期无法覆盖投标截止日期,需提供旧版电子证书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证明其证书已涵盖投标截止日。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许可仍为有效许可,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和《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一)合同签订期限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需求单位与中标分包商应在4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2.中标分包商应保证资质/资格及人员等应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分包商分包报审基本条件及资格审查要点要求(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并通过建设单位的分包报审,未通过分包报审的中标分包商,总包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合同签订规定
1.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及工人工资保证金(或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分包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3.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商代表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包商委派的本项目驻地总负责人负责办理分包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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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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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对专项标,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费;对框架采购项目,以标段预估金额的100%为基数计算代理费,框架期结束后一个月内:①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金额低于标段预估金额的60%时,中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代理费据实结算,多付部分予以退还;②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总金额大于等于标段预估金额的 60%且小于等于120%时,代理费金额不作调整;③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总金额大于标段预估金额的120%时,最终代理费金额据实结算,少付部分由中标人予以补缴。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2日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6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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