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铁路物流中心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业务外包(第七批)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业务外包(第七批)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人提供条件:
1.相应标段的铁路货场、堆场等条件。
2.装卸机械和工具:提供装卸机械设备(详见附表1装卸机械配置明细表),并负责装卸机械用电需求;负责招标方提供的除皮带输送机外的装卸机械维保(含一、二级保养及维修);带脱轨器防护信号(数量根据生产需要确定)。
3.为满足车站作业需求,确保装卸车作业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招标方提供满足生产基本需求的办公室、间休室、食堂、工具房等生产生活设施(提供的类型、数量根据货场条件由招标方确定),招标方提供的生产生活设施已在本次招标基础价格最高限价中进行综合考虑,不另收取中标方使用费。
4.负责招标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房屋设施大中修。
5.铁路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有关规章、标准及文件要求。
6.招标人对本项目工作量不作保证,工作量以作业范围内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能开具正式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至少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货物装卸业务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货物装卸业务合同一份)。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方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2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投标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月-2025年11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4.4企业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包件业务;不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四、特别约定
以下内容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接受以下约定条款,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响应,相应条款列入《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
4.1中标人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提供的装卸机械日常保养及油耗;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提供的皮带输送机的日常保养、一、二级保养、维修及油耗;中标人自备装卸机械维修保养、油耗由其自行承担。
4.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见附表2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用于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在上述保证金范围内扣除违约金、赔偿费用等。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30日内补足。如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及时弥补、未造成招标人及第三方损失的,招标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4.4装卸业务承包费。
4.4.1中标人完成约定装卸作业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发《装卸作业单》,作为核定月度装卸工作量的依据,并按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及相应工作量结算费用,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装卸业务中标基础价格(含税,下同)×对应货物品类装卸业务外包单价系数。
装卸业务承包费计算公式为: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对应货物品类装卸工作量-机械维保费用。装卸业务中标基础价格为中标单位竞标时在投标函中填写的竞标基础价格,竞标基础价格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出的基础价格最高限价。装卸业务外包单价系数见附表3装卸业务外包单价系数,投标人须详细查看外包单价系数表及招标方提供装卸机械情况并以此做相应测算。零散、整车及批量货物装卸工作量单位为“吨”,按照货票计费重量统计清算,完整的作业过程包含一次装卸作业:即从铁路车辆内将货物卸下(入库)并装上汽车,或将货物从汽车内卸下(入库)并装上铁路车辆的全过程,如仅为单边作业,则结算费用相应减半;集装箱装卸作业工作量单位为“箱”,重箱作业过程包含一次到达综合作业或发送综合作业,空箱作业过程为一次吊箱装或卸火车作业。
4.4.2装卸业务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以月度为费用结算周期,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核定的装卸业务承包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费用支付给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4.4.3招标人负责其提供的装卸机械维保(不含输送机),维保费用(不含门吊)每月按照下列标准从中标人装卸承包费用中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
每月正常使用的机械,按照机械实际产生的维保费用,在清算当月装卸承包费时予以扣除维保费用(不含门吊);按照自然月停用的机械不再扣减中标人当月机械维保费用。
需要停用的装卸机械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审批同意停用后,自批准后下一个月起,不再扣减中标人该设备维保费用。
4.5中标人作业标准及安全要求:符合铁路有关规章、标准及要求,须接受并遵守《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书》的约定。
4.6中标人必须按照所在营业室指定的作业场地、方式进行作业。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6年1月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13日0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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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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