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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车辆维修维护定点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车辆维修维护定点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在上一年度考核合格,采购人对其服务满意情况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镇江市2024年-2026年车辆维修定点库内。(2)采购包一供应商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明(项目种类需包含小型车维修)。(3)采购包二供应商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明(项目种类需包含大型货车维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至 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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