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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中心2026年度飞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9 收藏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焚烧飞灰处置,预计数量1000吨。

2.最高限价:焚烧飞灰1020元/吨;以上限价均包含运费在内的全部处置费用,处置数量以实际数为准进行结算。注: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处置为准。

3.服务期:1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广州市,招标人最终使用部门指定地点。

五、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且许可证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核准经营方式包含处置;②核准经营内容含有HW18类中的772-003-18;③资质内相关危废处置量应大于本次招标暂估量。

3.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1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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