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金路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函〔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壹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壹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场地平整及配合考古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本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规模的调整、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决算资料的预审工作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5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6,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全长约 877 米。规划红线宽 16—24 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3、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无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辑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无在监工程项目;⑤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2 09:30: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场地平整及配合考古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本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规模的调整、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决算资料的预审工作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5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6,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全长约 877 米。规划红线宽 16—24 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3、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无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辑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无在监工程项目;⑤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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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圆明寺西侧道路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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