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明市四大慢病专项课题信息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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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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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
1.00 |
2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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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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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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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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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信息化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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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件 |
投标人须现场携带《单位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也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1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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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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