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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留村直属库仓房建设项目、8万吨平房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留村直属库仓房建设项目、8万吨平房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留村直属库仓房建设项目、8万吨平房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2.1.2项目编号:YZLCN-25-26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4服务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乡道公路南、河北省监狱西侧;河北省邢台市京广铁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2.1.5建设内容:留村直属库仓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62亩,总建筑面积24608.44平方米,建设砼排架结构房式周转粮仓,4栋共16个廒间,项目建成后年粮食吞吐能力12万吨;8万吨平房仓建设项目:占地41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85.71㎡。2.1.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2.1.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项目管理等工作内容。为业主提供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3 00:00 至 2026-01-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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