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龙大道及快递物流集聚区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P52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112001
预算金额(元):4672500.00元
最高限价(元):4672500.00元
采购需求:对贵龙大道及贵龙纵线一期王关路、贵龙大道香樟岩辅道、快递路、继望路、迅达路、双龙路、贵龙大道因特拉根辅道贵龙大道天麓一号辅道、油画大草原等道路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含机扫)、保洁作业。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龙大道及快递物流集聚区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7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贵龙大道及贵龙纵线一期王关路、贵龙大道香樟岩辅道、快递路、继望路、迅达路、双龙路、贵龙大道因特拉根辅道贵龙大道天麓一号辅道、油画大草原等道路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含机扫)、保洁作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盖章的免税证明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局盖章的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三”);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⑧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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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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