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服务站2026年“春节”无军籍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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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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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米 |
10千克/袋 |
160袋 |
需符合国家食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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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粉 |
10千克/袋 |
160袋 |
需符合国家食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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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用油 |
5升/桶 |
160桶 |
需符合国家食品标准;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以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
4.本项目不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1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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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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