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滨海县海港大道二期及火车站集疏运体系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总投资约6.43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亿元),要求服务单位进行协审服务以及为完成该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工作量(协审总额实际可存在15%左右偏差,中标后不得以偏差对招标人提出索赔),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决算审计总时长为6个月,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审核部分为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已作为滨海县海港大道二期及火车站集疏运体系PPP项目的参建单位(如评估、造价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标底编制、招标代理、跟踪审计、决算一审等服务类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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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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