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乌海市泽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滨河二期道路及附属工程-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MGY;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最高限价:2185365.2元。
6、招标内容:丛生复叶槭、丛生蒙古栎、丛生五角枫、五角枫、北京栾树、北美海棠、山杏、山桃等绿化苗木采购,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7、供货期: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供货日期、时间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若供应商未按甲方约定时间履行供货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及间接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停工待料损失、第三方索赔费用、加急采购成本等),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8、供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供货;
9、成活率:自苗木等材料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终验合格并移交建设方之日止,需满足以下要求:苗木成活率须达到95% 以上;苗木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全程保持全冠、冠型饱满状态,严禁出现抽枝、抽干现象;若成活率未达到 95%,或苗木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出现抽枝抽干、冠型不饱满等情况,均判定为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对应规格型号的苗木等材料,直至全部验收合格为止。
10、质量要求:所有进场乔灌木必须满足树形优美、生长健壮、土球完好无损、无任何病虫害的硬性标准,各项质量指标均需严格符合本工程相关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进场时须随车携带对应批次的植物检疫证书,做到证物一一对应、真实有效;同批次进场苗木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苗木占比一旦超过5%,招标人有权整批次无条件拒收,由此产生的运输、返工等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若发生上述整批次拒收情形累计达到两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供应商,并依法追究供应商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11、付款方式:苗木全部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自产农产品免税发票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的30%,初验合格后付款至货款总价的70%,终验合格移交建设方后付清尾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行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竞标人及其相关企业在与招标人以往的项目履行中,无不良记录,无违约行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月12日至 2026年1月19日 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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