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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单身公寓住房改造项目设计 本项目共1包,预算金额95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三)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五)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六)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我方安全规定,严禁泄露我方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七)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4.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商务及技术标准:1.投标供应商为该设计项目配备2名专职设计师,从事行业不少于10年,具备设计保密单位相关项目的经验者优先(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室内相关设计类业绩,曾设计过保密单位相关项目者优先。3.投标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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