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
2.2 工程规模:张家巷子引线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青槐社区至太平社区河道污水主管网约2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2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10003551m2aqxi6od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张家巷子引线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青槐社区至太平社区河道污水主管网约2公里。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三期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提出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该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投标资格有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可查询或在可查询; 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6-01-12 00:00起至2026-01-22 14:3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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