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治市实验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
1.2采 购 人:长治市实验学校
(请登录)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需求:长治市实验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一年级、四年级包含夏季校服2件(女生:一件短袖、一条裙子;男生:一件短袖、一条短裤)、春秋季校服2件(一件中厚长袖上衣、一条中厚长裤)、冬季校服2件(一件加棉厚款上衣、一条厚款抓绒长裤);七年级包含夏季校服2件(一件体恤、一条薄长裤)、春秋季校服2件(一件中厚长袖上衣、一条中厚长裤)、冬季校服2件(一件加棉厚款上衣、一条厚款抓绒长裤),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校服须在2026年度春季开学前(2026年3月4日前)经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交付采购人;
2.3交货地点:长治市实验学校;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2.5预算金额:一年级483元/人/套;四年级523元/人/套;七年级578元/人/套;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财务状况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且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等相关类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2日09:30至2026年1月14日23:59;
4.2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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