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人民南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人民南招标公告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人民南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0 收藏项目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01(请登录)
投资项目名称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标段名称 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海珠南-长堤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项目实施范围为大新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包括海珠南路、一德路、天成路、仁济路等沿线及周边街区等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项目主要由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风貌修复与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必要基础设施防灾设施提升以及必要动态监测与智慧化管理6大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拟对范围内建筑(非文物)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建筑立面)约5000平方米。(2)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对范围内建筑外观风貌进行修缮及提升,包括建筑外立面(含第五立面)修缮及提升面积约60000平方米;(3)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对范围内道路空间品质化提升约65000平方米,并同步对该区域内的街巷空间、口袋公园、景观、休憩设施、活动设施、健身设施、文化展示设施等进行优化改善;(4)必要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对范围内的飞线入地与强弱电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照明设施、安防设施、环卫设施、消防设施、社区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交通配套设施等进行改善提升;(5)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对范围内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补充完善,拟增设文化体验馆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6)必要动态监测与智慧化管理,主要包含对保护建筑三维建档,建筑、交通、消防、各类管线等智慧化集成,建设智慧管理与数智平台,构建"体验+保护+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化体系。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人民南、海珠南-长堤、传统中轴线(南段)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如有)、工程测量、建筑物平立面测绘及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工程勘察、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测量约40km、周边市政条件、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4)设计主要阶段: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海绵城市专篇(如有)、现场服务等。(5)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工作内容)、现场服务等。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完成编写勘察纲要并通过第三方单位审查;勘察纲要审查通过后2日历天内入进场勘察施工;勘察进场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施工;勘察施工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其中岩土工程勘察出报告7日历天内通过第三方单位审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07.04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请登录)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8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1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1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30 08:45: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30 08:45: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