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临江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临江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4〕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临江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临江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二期修建市政排水管网0.87千米,其中d300管网0.03千米、d400管网0.15千米、d500管网0.04千米、d600管网0.03千米、d1000管网0.05千米、d1500管网0.57千米等其他附属工程;管网病害缺陷整治7.40千米,其中d400管网2.12千米、d500管网2.70千米、d600管网2.29千米、d800管网0.20千米、d1000管网0.09千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142.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041.3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6-01-16 23:59:59(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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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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