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闽莆成达【2026】采招01001
项目名称:医疗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及活性炭更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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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 保证金 (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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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医疗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及活性炭更换服务项目 |
85000 |
85000 |
850 |
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1 月09 日 至 2026年 01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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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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