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工程已由2403-340504-04-01-5877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两江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安徽两江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用地面积29541.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15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地下停车库、5栋18层住宅、1栋3层社区用房、1栋门卫及室外总图附属工程等。地库工程,抗浮锚杆桩、筏板基础,剪力墙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858.81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3496.22平方米;1-3栋、5-6栋住宅,预制混凝土方桩+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建筑面积为53562.55平方米;4栋(社会用房),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4614.60平方米;门卫,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87.15平方米;室外总图附属工程包含道路、硬质铺装、雨污水管网、海绵城市设施、景观建设及健身器材、围墙及围栏、绿化、景观灯具及配套的管网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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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 使用单位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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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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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01 |
1 |
有机房客梯 |
800kg 1.5m/s 19/19/19 |
套 |
8 |
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
卖方负责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卖方负责卸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秀山文苑项目工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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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机房客梯 |
1000kg 1.5m/s 19/19/19 |
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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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机房客梯 |
1600kg 1.5m/s 4/4/4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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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动扶梯 |
角度30° 宽度 1000mm 提升4500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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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套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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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所有包件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电梯安装由卖方负责,安装费单独报价。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物资名称:电梯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级别为A,当地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级别为A,代理商具有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级别不低于B,维修级别不低于B;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客梯近3年平均年产能不低于100台/年,扶梯近3年平均年产能不低于1000米/年;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0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3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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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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