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度智能化设备及相关耗材采购。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规模:采购费用约82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投数科安排的亭湖区市监局、水务集团、净水集团、城投集团等合作单位监控、网络安全维保所需的相关耗材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采购数量的权利。
5.工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从最后批次供货,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清单和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度智能化设备及相关耗材采购。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规模:采购费用约82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投数科安排的亭湖区市监局、水务集团、净水集团、城投集团等合作单位监控、网络安全维保所需的相关耗材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采购数量的权利。
5.工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从最后批次供货,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清单和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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