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已由海西州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能源〔2025】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青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西青启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
(2)规模: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容量10万千万风电场及其配套设施。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送出线路就近接入风电场西北侧约38km的330KV瀚海变电站。本次招标为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场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447001001
标段名称: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3427.61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306.0天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前期手续的办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构筑物安装、施工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除已明确发包人负责外的所有与工程有关的项目建设用地征占、临时用地租赁、前期手续、工程建设手续、其他咨询服务(不含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监检等所产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为承包人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1.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事业单位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职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或具备1项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含PC)总承包业绩,或具备1项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含PC)总承包业绩。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近6个月(缴纳时间至少到2025年12月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2款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由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044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2026年01月11日 0:00 时至 2026年01月15日 24:00 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